6月21日,澎湃新闻从人社部获悉,人社部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调配资源组建速裁庭(或速裁团队),并建立健全符合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理特点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工作机制,做到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快调速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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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较多的地区要普遍建成速裁庭
在速裁庭建设方面,《通知》提出了四个“要求”:一是要求各地在仲裁机构内部统筹协调设立速裁庭,负责办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其中,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较多的地区要普遍建成速裁庭。暂不具备设立速裁庭条件的,可先行组建人员相对固定的速裁团队。速裁庭(或速裁团队)要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骨干仲裁员和记录人员,仲裁员应不少于3名。
二是要求速裁庭优化办案程序。在办理过程中积极引导调解结案,调解不成的也要严格适用简易处理、终局裁决、先行裁决和先予执行等规定,稳慎办理重大集体争议案件,缩短办案时限。
三是要求速裁庭健全速裁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实行容缺受理,广泛开展要素式办案,创新庭审方式。
四是要求速裁庭强化协同办案。如,可邀请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涉案企业主管部门、专业律师、专家学者等参与办案,同时还要做好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民法院、司法部门和工会组织的工作衔接。
对农民工工资争议可实行容缺受理
在便利农民工维权方面,《通知》吸收了各地提升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理质效、开辟维权“绿色通道”的服务措施。
一是明确对农民工工资争议可以实行容缺受理。农民工提交的仲裁申请书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或材料不齐备的,立案工作人员要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并指导农民工申请人进行修改完善。对于经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且农民工申请人书面承诺予以补正的,即使材料不齐备,仲裁委员会也可以先行受理,由农民工在受理后补齐材料,以方便农民工快速维权。
二是明确要求对农民工申请人提起的含有工资等多个请求的争议案件,速裁庭要积极协调,促成当事人先对工资请求达成协议,先行出具仲裁调解书。加大农民工工资争议的调解工作力度,根据案件事实提出合法合理的调解方案,帮助农民工合理维权。
三是明确农民工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可以要求速裁庭工作人员对接司法部门、工会组织,以尽快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四是鼓励速裁庭通过在线庭审办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并探索更多类型的庭审方式,以方便农民工异地维权、快速维权。
《通知》强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速裁庭建设在根治欠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落实办案指导职责,强化仲裁办案质效管理,依法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